第一、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本案中,戴先生的岳父母欲买的该拆迁安置房是无锡市政府因一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给那儿的动迁安置户建造的配套商品房,属于第一类的拆迁安置房,该动迁安置户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因为此类拆迁安置房属于市政建设的一部分,具有公益性,因此在一定的年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一般规定为5年,各地对于拆迁安置房都出台相应的办法和政策。戴先生最好去当地的房管局咨询一下该房的详细情况,以防买下该拆迁安置房后过户不到其岳父母的名下。
第二、若购买该拆迁安置房,还会潜藏一系列法律风险。由于拆迁安置房买卖交易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进而蕴涵了诸多法律风险。比如,房价上涨诱使卖方违约、抵押担保设定、所有权人死亡、所有权人自身债务恶化、共有权人或第三人权利主张、房产查封扣押、赠与继承发生、标的物作价投资出资等等情况。以房价上涨使卖方违约为例,房价一旦大幅上涨,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者。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分的保障。另外,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最后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
第三、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仅看到其相对低廉的价格,更应当看到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果戴先生岳父母真得非要买该拆迁安置房不可,最好是请专业律师介入,因为有律师的把关,可通过拟定相对完善的购房合同文本,较好地防范任何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岳父母欲购拆迁安置房,律师提醒慎买!
由于城市商品房价位一直居高不下,而拆迁安置房由于便宜实惠,受到了越来越多有实际住房需求观望者的青睐和追捧,但购买待拆迁房有什么潜在的法律风险吗?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且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所有手续办理完毕,且后续手续通常要出售方配合才能办理,这就为买卖双方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近日,江苏的戴先生心里总是忐忑不安。原来岳父母欲购买无锡市郊的一幢拆迁安置房,优惠的价格,吸引了很多的买家,岳父母想立刻把全额购房款交付给该拆迁安置房的卖家以抢占先机。作为女婿的戴先生因为一贯行事比较谨慎,得知这一事情后非常着急。记得听说购买拆迁安置房好像有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拆迁安置房得5年以后才可以过户呢?他担心如果真是这样,岳父母辛苦大半辈子赚的钱到时候会不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戴先生打听得知,岳父母欲购买的该拆迁安置房是无锡市政府因一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给那儿的动迁安置户建造的配套商品房。岳父母现在已经准备好了购房款,打算第二天与该拆迁安置房的卖方签订购房合同,交付购房款。戴先生急切地想知道这个中间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律师建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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