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墙美观不实用,一楼遭盗找谁赔偿
陈先生看着像被龙卷风洗劫过一样的屋子,整张脸上显露出愤怒却无助的神情。那天下午,他下班回家,就看到整间屋子被人翻得乱七八糟。粗略清点一下,家里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乃至妻子的金项链全都不翼而飞。再看到厨房被打碎的窗户后,陈先生心里的怨叹更多了几分……
陈先生居住的小区是原来隶属于某国有企业的公房。和其他类似的小区一样,他们位置适中,紧邻繁华的市中心,却破烂不堪,遍地违建。他们是城市形象的败笔,就像在美人脸上盘旋的伤疤。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几个月前,市领导决定要大力整顿,重新规划这些小区。
政策下达到陈先生的小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拆除他们熟悉的围墙,将之变为花墙。第二件事,是挨家挨户拆除他们私设的铁窗,和自行封闭的阳台。这样一折腾,半个月过去了。小区确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楼宇依然老旧,却给人宁静安逸的感觉,颇有几分曲径通幽的妙处。
但是住在一楼的陈先生,却觉得政府的整改方案,是在整事。小区的环境是好了,他家的隐私没了。因为紧挨马路,离围墙的距离又近。透过稀疏的花墙,几乎人人都能看到他们家的情况。
记得几天前,他和妻子吵架。太座大人一怒,拿菜刀要砍他。不知道这一幕落入了谁的眼睛,他们这厢吵得正欢,门外警察已经造访。说有人报案,他们家遭一女疯子入室抢劫。好说歹说,又是接受教育,又是赔礼道歉,大半个小时才将人送走。到了这时候,他和妻子的火气是没了,却长了教训,大白天也拉着窗帘。
久而久之,居委会大娘每月收电费时都会说:“呦,你们家这是弄得哪一出啊。外面都二十好几度了,这屋里怎么还跟个水帘洞似的。”每到这时,陈先生都甚是无奈的惨淡一笑。而妻子则会拉拉杂杂说一大堆,话里话外多次强调,他们家的安全系数太低,要社区给想想办法。
如今,办法没想出来,事情已经发生了。陈先生和妻子都是普通工薪阶层,一个月辛辛苦苦也挣不着几个钱。那几样电子产品,家电大件,都是他们省吃俭用攒出来的。这一把,居然全都丢个精光,这让他怎么跟老婆交代。在他为此苦恼不已时,妻子的惊呼声在门口响起。陈先生的心突突直跳,颤巍巍的看过去……
送走勘探现场的警察,赵先生妻子往沙发上一座。不一会,又噌的站起来,转身向门口走。见状,赵先生拉住她,问她干嘛去。
妻子眼睛一历,怒道:“我能干嘛去,找居委会去讨个说法。凭什么大家受惠,却要我们遭殃。今天这损失,他们赔定了。要不是他们不找物业,几个老东西看家不利,咱家能被偷吗?”
看到妻子红了的眼眶,听着她刻薄的咒骂,赵先生的脑袋有两个大,他该怎么办才能挽回损失呢?妻子这一去,到底占不占理呢?他们该怎么办?
法宝律师建议其次,赵先生应当与物业部门进行协商,虽然物业的管理不包括对此方面的责任,但是就此事而言,物业存在一定过错,理应承担部分赔偿。同时,赵先生也可以要求物业出面与政府协商,政府的行政行为已经使赵先生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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