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承诺缩水,质量揪心收房存争议
“你收房不收房。”负责交房的一个年轻职员问道。
听到质问,苗小姐的脸上现出迟疑,但她仍故作镇定的说:“我不收。你不把我的窗户弄好,不把消防搞好,我就是不收。”
那名职员闻言挑高半边眉毛,威胁道:“不收,不收你就是违约。我们一告你一个准,别说到时候房子没了,你还得给我们违约金。我还告诉你了,这个楼盘火着呢,你和那几个业主要是继续拒收,我们就把它卖了,你再想买,那个价钱就没有了……”
那个职员还在说些什么,但是苗小姐已经不知道了。她的脑袋一阵阵空白,心里不停的念叨着:我怎么就这么倒霉,买了这处房子呢?这要是真违约了,我可怎么办啊?
思绪翻飞间,她忆起了事情的起因……
苗小姐和陆先生新婚不久,便在双方家长的资助下购买了一处期房。对于这座房子,他们有许多甜蜜的幻想,有很多美好的期待。可真到了收房的那一天,他们只能用“悲惨”二字加以形容。
首先是楼道,狭窄阴暗,四处散落着灰白的水泥粉。签约时承诺的电梯不翼而飞,所谓的酒店级住宅,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回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等到真正走进那所谓的新屋,苗小姐和陆先生脑中只浮现了上当两个字。
明明是新盖的楼房,墙体却爬满斑驳的裂痕,一道道让两个年轻人触目惊心。尤其是窗户附近的,几条严重的都可以看到外面的天空。这样的房子,任二人再住屋心切,也不敢贸然接收。他们将问题一一指出。负责交房的工作人员却有些漫不经心,直到二人说完,他才缓缓开口:“这些问题我们会如实向上反映,并给予整修。但说实话,我觉得开发商提供的窗户就那么回事,无论怎样,您都是要换的。这种程度,好拆,好装能省不少麻烦。再说了,你们签约买房的时候,楼价正低。就这两年,房价蹭蹭的长,您要是真拒收,可就买不到这么便宜的了。”
小夫妻听到该职员游说的言辞,想要拒收的信念已经没有开始那么强烈。对方看他们表情有所松动,留下二人思考,悄然离开。
就在二人为收房与否苦闷不已的时候,一群号称是该楼盘业主的人出现了。从他们的口中,苗小姐夫妇知道了很多自己尚来不及查看的问题。这群业主称,这座建筑质量也就比豆腐渣好那么一丁点,每户的实用面积却比当初承诺的少了不老少。最要命的是楼里的消防设施还没搞好,如果真要有个意外,住进来的人,一个也跑不了。大家七嘴八舌一讨论,决定开发商不把问题一一解决,他们就绝不收房。
人多果然力量大,本来对业主收房一事不很上心的开发商,不得不面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并承诺在相应时间内予以解决。可是一个月过去了,接到通知再次来验房的苗小姐,却看不到开发商的诚意。电梯没有还是没有,没弄好的消防依旧没弄好。墙上能看出重新抹过水泥,却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开裂,而裂缝最严重的窗户,仍然维持原状。
这样的房子,苗小姐自然再次拒收,没想到却受到交房人员开篇时的威胁。然而,她嘴里说的铿锵有力,心里却因为对方的话打起鼓来。他们买房付的都是首付,也没办过户,要是开发商一怒真的不卖他们了,他们要到哪再找这个价位的房子。再则,要是开发商真告他们违约,她们房子住不成还得倒搭钱。想到那一串串数字,她的心里打起鼓来。
环顾四周,她无奈的叹息,难道她真的只能收下这座让人揪心的房子吗?
法宝律师建议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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