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要双倍赔偿
唐小姐大专毕业以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在家呆了一年多后,经人介绍进了一家婴幼儿产品的销售代理公司。总算拥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唐小姐很开心,也很有干劲。虽然每个季度的销售量无法排到第一,但也一直名列前茅,就在唐小姐对未来充满希望,准备为了更好的未来而奋斗的时候,金融危机却悄然而至。
和大多数的企业一样,唐小姐所在的公司也受到十分严重的影响,被迫缩减营运规模。看着以前处得不错的同事纷纷在裁员中离开了公司,唐小姐的忧患意识更深了。可是大规模的缩减人员,公司内部的人手明显不足,原来两个到三个人干的活变成一人干。工作量的骤然增大,唐小姐几乎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工作上。对此,唐小姐虽有微词,但为了能保住工作,她也只能默默的接受了。然而截至年底,该公司的效益仍然没有回升。
新年过后,公司又推出了一系列的新政策。为了提高效益,公司给每个销售人员的销售指标进行了大幅提高,并提出按指标完成工作的将得到奖金,连续三个月无法完成的就走人。骤感压力增大的唐小姐,只能闷头苦干。可是令她沮丧的是,她连续三个月中没有一个月达成了指标。无奈的她只能在接到退职通知后,黯然的离开了公司。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她以前的竞争对手,公司连续一年来的销售冠军,居然与她一同办理退职手续。
回到家后,唐小姐越想越不对劲。于是经过多方打听发现,这三个月间被公司以“不能胜任”为借口炒掉的员工多达八成。并且一位公司的管理层曾暗示她,这不过是公司的变相裁员。听到这话后,唐小姐感到很气愤。她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应该得到一些补偿。可是没完成公司制定的指标也是事实,她能讨回公道吗?
律师建议 如果唐小姐在工作中不存在严重过失,或能证明公司订立的指标太高的话,那么公司对唐小姐的解雇行为显然是不正当的。唐小姐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关,提起诉讼,请求公司给与补偿。一般情况下,没有正当理由解雇员工的,要给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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