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拦杆划伤行人 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五年前,沈女士和丈夫从外地来到沈阳工作,前年的一天,沈女士在上班途中,看到一处楼盘的巨型广告牌:在蓝天白云的掩映下,一幢豪华的高楼矗立眼前,花坛草坪萦绕四周,就连小区两边的出入口也设计成金碧辉煌的建筑,图片旁边是蛊惑人心的宣传语,沈女士不禁十分动心,她回家与丈夫协商后购买了这套住宅。去年秋天,小区按时落成,沈女士怀着兴奋的心情验收房屋,刚进小区,沈女士就发现,广告牌上金碧辉煌的小区门口,变成普通的门卫值班室,小区分为前后两个大门,但是只有正门才区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小区的后门就只有机动车通道,小区内部的环境建设也大为缩水,草坪变小了,花坛变少了。开发商解释说自己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资金断链,无法按照原来的设计图纸进行环境建设,为了表示歉意愿意退回业主一部分购房款。业主们虽然感到不满意,但在开发商的劝说下也就不再追究,陆陆续续搬入新宅。
环境建设上的缩水只是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但小区门卫建设的大幅度缩水给居民通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小区的后门只设计了机动车通道,却没有设计行人通行的道路。道口设有铁质的汽车拦杆,汽车通过时,拦杆自动升起,汽车通过后,拦杆自动放下。沈女士每天上班的乘车地点就在后门的附近,如果从前门出发要绕行很远的距离,早晨时间比较紧张,沈女士和其他居民为了节约时间,每次都跟在汽车后面,抢在拦杆放下前通过,虽然有点危险,但好在沈女士腿脚灵巧,每次都能安全通过。最初,她还有些紧张和刺激的感觉,但日子久了,对于这种与车抢道的行为她渐渐习以为常了。
但是俗话说:“夜路走多了,早晚会出事。”这天沈女士起来晚了,算算时间平时乘坐的公交车马上就要开走了,沈女士急匆匆地跑向后门,眼看一辆汽车刚刚经过门口,汽车拦杆正缓缓下落,沈女士自信凭自己的速度能够及时在拦杆下落前通过后门,于是开始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可是没想到她跑得太急,被石子绊了一个踉跄,下落的拦杆正巧砸在她的右眼角,眼睑至外眼侧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好在到医院检查后,医生诊断她只是皮外伤,视力不会受到影响。但是,看着受伤的眼睛,想到就算将来治好伤,脸上也可能会留下永远的疤痕,沈女士不禁越想越生气,觉得自己受伤是因为小区门口的拦杆下落所致,物业公司难逃其咎。伤好后,沈女士怒气冲冲地找到小区物业,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等各项赔偿金。
没想到本以为胜算在握的沈女士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详细听沈女士讲述受伤经过后,表示拦杆是电脑根据车辆的通行情况自动控制的,不受人为因素影响,而且该通道本来就是机动车通道,沈女士不该从那里通过,现在她受了损伤只能自认倒霉自行承担。听了这话,沈女士怒不可遏,与对方大吵了一顿,可是吵来吵去也没有吵出结果,这种情况下,沈女士是否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自己受到的损失。
律师建议沈女士受的伤虽然是小区后门的机动车拦杆下落造成的,后门通道原本就是机动车通道,沈女士强行通过本身存在过失。但是沈女士的受伤和门卫操控栏杆落下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不影响物业公司承担赔偿的责任。
沈女士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但是如果物业公司不愿意赔偿沈女士的医疗费用,沈女士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迫使对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公司违约,业主不缴费惹赔偿 [2009-12-29]
·摩的出交通意外,乘客找谁赔偿 [2009-12-07]
·乘出租出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2009-11-12]
·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要双倍赔偿 [2009-11-12]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