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扶贫成烈士,重病妻子求偿路艰辛
宋先生是乡里有名的热心肠,无论谁家有难事,准保第一个冲到上去帮忙。久而久之,这位妻子口中的“二愣子”成了乡里乡亲眼中的能人,成了大家心中可以信赖的人。今年春天更是以绝对优势,当选为村里的村委会主任。然而,这样的一个好人却因为一个善意的帮助与世长辞。
吴家是乡里有名的贫困户,大儿子因为聚赌被抓进了监狱,小儿子为了生计不得不背井离乡,进城打工。如今整个吴家,只有两位花甲老人苦守这几亩田地过活。每当看到老两口扶持着在田里工作,宋先生的心就针扎般的疼,不禁想到早逝的父母。于是只要有时间,他就往吴家跑,做饭、洗衣、耕地、换电灯泡,他全都包了。
去年麦子熟了的季节,吴老爷子犯了腰病,别说干活,就是下地也费劲。而靠吴老太太一人,怕是到了冬天,也收不上麦子。得知这情形后,宋先生将自家地里的活扔给妻子,一大早就跑到吴家帮忙。
这天,他像往常那样,将收下来的麦子放到打谷粒的机器里面。拉开马达的那一瞬间,他仿佛看见火花一闪,一阵酥麻的感觉后,他陷入了永久的黑暗之中。
之后,乡里将宋先生评为烈士,并为他举行了追悼会。那天,悲伤不已的两位老人,哭倒在宋先生的灵前。趴在宋先生的棺前,吴老太太不断的责怪自己,喃念着为什么自己要贪便宜买次货。听着妻子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号,吴老爷子跪在宋先生妻子的面前,颤巍巍的递出5000元钱,恳请她接受自己的一点歉意和补偿。
看着面前老泪纵横的老人,宋先生妻子的眼泪潸然而下,从那双满是皱纹的手上接过这沓承载歉意的钱。她希望自此之后,两位老人可以放下对丈夫的愧疚,快乐的积蓄生活。
葬礼之后没多久,人们渐渐从悲伤中走出来。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宋先生妻子却满心的伤怀,如果不是为了尚且年幼的孩子,她真有心追随丈夫而去。这样的悲伤压抑着她,很快就影响了她的健康,没多久她就觉得乳房胀痛难忍。去医院检查方知得了乳腺癌。那一刻,她什么也听不到,脑中一片空白的看着医生嘴唇不停的翕动,直到走出医院大门,她才缓缓的意识到:她要离开自己的女儿了,而她的女儿将无人照顾。
那天晚上,她提着大包小裹的礼物回家,看到孩子兴奋的摸这玩那,她温柔的笑着,心却如针扎。孩子是不可能明白这样矛盾的心情的,母亲久未露初的笑容,让她开心的一面玩,一面絮叨。
对女儿的话,宋先生妻子并没听进去多少,她只是想听听女儿的声音。但是当孩子稚嫩的童音说,吴家的小叔叔回来了,带了好多钱时,她的身上一怔,有一种情绪缓缓的从被压抑的盒子中跑了出来。
几天后,宋先生妻子路过吴家,看到一群人正热火朝天的盖房子。吴家的小儿子打着赤膊,也在跟着帮忙。不一会,吴家老两口端着几只大水碗,蹒跚的从屋里走了出来。阳光下,他们看起来是那么幸福,那么充满希望。这一切刺痛了宋先生妻子的眼睛,想到女儿以后可能经历的悲惨生活,她甚至产生想将这一切斯掉的冲动。这种情绪让她很害怕,她几乎是落荒而逃。
回到家里,她不顾一切的扑在床上,痛哭失声。直到夜幕低垂,直到女儿胆怯的呼唤,她才稍稍的回了神。那晚,抚摸着孩子稚嫩的脸庞,她在心中下了一个决定。她拿出算盘,将女儿日后的各种费用一一算出。
第二天,她带着算了一夜的成果找上吴家。看到她,吴家人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她冷笑一声,将那张算账的纸拍在桌上,要求他们对丈夫死负责,并予以赔偿。
听到这话,吴老爷子颤抖的拿起那张纸,刚瞅了眼数字,就惊呼出声:“啥,怎么会这么多,我到哪里给你找这几十万。”吴老太太和吴家小儿子一听,一把抢过吴老先生手中的账单,随即吃惊的看向宋先生的妻子。
他们脸上吃惊中又透着绝望的神情,让宋先生妻子的心突然释然了点。她咧开嘴,冰冷的一笑,刻薄的数落起两位老人如何用伪劣的打谷机害死她的丈夫,又是如何让她和女儿的生活陷入绝境。那近乎诅咒的言辞,让两位老人低下了头,眼泪一滴滴的往下掉。
突然,吴家小儿子爆喝一声:“不是已经给你五千块了吗,那是我家全部的积蓄了。几十万,我们到哪给你弄那么多钱,你抢劫吗?”话音未落,就听“啪——”的一声,吴老爷子甩了儿子一个耳光,狠狠的斥责了他一顿。转头刚要跟宋先生妻子说话,就见她冷笑一声,拍拍袖子转身就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冷冷的扔下一句:“我丈夫是你们害死的,如果不还钱,我就去检举你们,让你们坐牢。”
这一晚,吴家的喜气不见了,一家人陷入愁云惨雾之中。宋先生妻子的话就像诅咒一样,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坐牢”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啊,在他们这些纯朴的庄户人眼中,那恐怕比死还要来得严重。
这一晚,宋先生的妻子坐在院子里,白天的凌厉一扫而空。看着天上的月亮,泪水像清晨的露珠一样,缓缓从她苍白的脸上划过。她的心从没有这样难过过,她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报复,是在辱没丈夫烈士的荣誉。可身为母亲的她却坚持要这么做,为了女儿的将来,她绝不回头。
这一晚,两家人,两样不同的心思。一台假货,一个好人,一场意外,两家的绝望和悲伤,他们该怎么做?
律师建议其次,宋先生的妻子也可以直接向该割麦机的厂商及销售商进行索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作为该产品直接受害者的家属,是享有代位请求赔偿权的,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第三方是可以直接向合同的一方进行索赔的。
法律依据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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